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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伯、馬拉桑 變裝拚經濟
2008/10/30


廣告才子范可欽重塑「海角二寶」,敲定「茂伯」林宗仁、「馬拉桑」馬念先擔任房仲業代言人,范可欽說:「客戶看了海角七號,被劇中馬拉桑衝衝衝的拚勁感動,認為非常符合他們的企業精神,希望他和國寶茂伯聯手拚經濟。」

海角七號周邊效應持續發酵,商機無限,范可欽廣告腦筋動得快,馬拉桑這回不賣小米酒改幫茂伯找房子,偏偏挑剔龜毛的茂伯這不行、那不要,經典名言:「X,我係國寶呢」脫口而出,將挑戰電視尺度,范可欽說:「這句話是他的招牌,怎能捨棄?電視廣告不能飆國罵我當然知道,一定會有辦法解決的。」

至於馬拉桑在廣告中並不是房仲業者,而是一位不厭其煩、耐性協助「國寶」茂伯上網尋屋,最後終於讓他眉開眼笑,收起經典國罵,搬進理想住家的熱血有為青年。

范可欽透露:「我看了電影覺得馬拉桑跑勤跑通路、耐操耐磨的精神,不但是業務員典範,他所銷售的產品切合時下高貴不貴的消費觀,貼近民心,而他一挫再挫,一試再試的熱誠,正是振奮景氣的強心針。正好客戶慧眼相中他,一拍即合,馬上開跑,拚經濟當然事不宜遲。」

炙手可熱的「海角二寶」代言酬勞如何?據了解優渥程度與一線明星無異,而且兩人還分別定裝、專人做造型,就角色及腳本多次溝通,頗具大牌明星架式,廣告定明天下午在茂伯位於板橋的潮和社拍攝,戲裡兩人常鬥嘴鼓,廣告中又如何出招,令人十分好奇。(記者粘嫦鈺/台北報導)


新聞連結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30/2/18jb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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